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喀什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为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服务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研究生会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宗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突出自身特色,并结合当代研究生的特点开展工作。
第三条凡是喀什大学在读研究生,均为我校研究生会服务对象。
第四条研究生会全体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喀什大学研究生手册》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以维护我校荣誉为己任,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研究生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原则,全体成员、各部门之间应在工作中紧密团结,精诚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研究生会下设:主席团、学术部、生活部、新闻宣传部、文体部、实践外联部、就业服务部。
第七条研究生会的决策机构为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带领下属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八条研究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到二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二名。
第九条研究生会干部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主席及部长采用“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候选人须经过公开竞选。
第十条干部人选确定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工作合格者正式聘用。研究生会正、副主席,各部门正、副部长聘用期为一年,一年内工作认真负责,并且考核合格后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研究生会干部有辞职自由,辞职者递交辞职报告后,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予以辞职。对个别干部个人主义严重,工作不负责,也由主席团会议通过,予以免职。
第十二条研究生会干部若有变动,由主席团及副部长以上干部讨论决定予以增补,一切干部的调动和任免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十三条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1、积极组织广大研究生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做好学校联系学院研究生、社会连接学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积极反映研究生们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最广泛地代表和维护广大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3、倡导和组织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多种有益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学术、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为全体研究生服务。
4、维护和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为学校良好教学秩序、科研及生活秩序的形成和优化做出努力和贡献。
5、加强研究生之间、各专业之间,以及与兄弟院校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友谊,促进相互间的学习与协作。
第十四条各学院设立院研究生会。
1、各学院研究生会是校研究生会的基本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在本学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全校性的学生活动中接受学校研究生会的统一安排和协调。
2、各学院研究生会由各学院研究生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其机构设置可参考校研究生会的部门设置,可视本学院需要做出调整,报院研究生会备案。
3、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及部长应当按时参加校研究生会召集的研究生分会主席联席会和部长联席会。
第三章研究生会各部及其职能
第十五条研究生会主席团:
1、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和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研究生会的整体工作和安排。
2、研究生会主席是研究生会的最高行政领导,由研究生会选举产生,自觉接受监督;主席负责召集研究生会会议;主席不在期间由副主席代行主席职务;副主席分管一个或多个职能机构。
第十六条学术部的职责:
1、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要,筹划和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各种学术活动,并协助学校组织参加自治区研究生学术论坛等重大学术、科技活动,促进严谨治学氛围的形成,活跃广大同学的第二课堂。
2、加强与兄弟学校研究会学术部及相关部门的联学院,促进学术交流的开展。
3、协助学校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爱护公物。
第十七条生活部的职责:
负责研究生的宿舍卫生及各种活动所需物品、奖品的购买等。
第十八条新闻宣传部的职责:
1、负责与校内外媒体建立联学院与沟通,承担起报道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学术讲座、文体活动及研究生会工作动态的职责,树立研究生会的良好形象。
2、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配合校党委、研究生处及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
3、协助研究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十九条文体部的职责:
1、通过举办各种具有影响力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文娱生活,增进研究生群体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广大研究生的艺术修养。
2、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文艺、体育活动,提高研究生参与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并增强身体素质,丰富研究生的业余生活。
3、发动和组织研究生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实践外联部的职责:
1、增加研究生与社会的接触,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2、负责对外联系,包括校外兄弟院校、企业、社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联系、交流工作等。
3、负责为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寻求社会力量帮助,争取赞助支持等,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就业服务部的职责:
1、就业服务部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工作宗旨,关注、收集并及时传达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
2、与新闻采编部通力合作,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网站宣传。
3、就业服务部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聘活动的协助工作。
4、及时了解并反映毕业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协助学校做好研究生就业导向和就业教育工作。
第四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会成员享有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并且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研究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成员还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会成员应该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研究生会章程。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学校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成员应该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五章研究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研究生会干部的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2、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乐于奉献,富于创新精神,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3、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在某方面有特长。
4、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敢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五条管理工作细则:
1、本管理条例的对象为喀什大学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2、研究生会干部要团结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要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
3、部门或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工作原则,从研究生会的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
4、部门或干部之间若有建设性建议或不同意见,可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主席团反映,由主席团统筹协调解决。
5、研究生会干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若办事显失公平,出现严重失误,要公开道歉,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以维护研究生会的声誉。
6、各部门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及时传达主席团形成的决议和有关文件,由于传达未到位而造成工作损失,由相应的部长负责。
7、研究生会干部应实事求是,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否则一经调查核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8、爱护研究生会的财物。若有丢失或损坏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若外借,须经主管主席同意,并做好纪录。
9、研究生会干部应自觉遵守研究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纪行为,则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处罚分三种形式:
(1)口头警告;
(2)书面检讨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
(3)如情节严重,可视情况开除研究生会;
10、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六章各项制度
第二十六条例会制度
1、研究生会每周周日晚上21:00(北京时间)召开部长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并且布置下周的工作。
2、各部部长不得缺席每周例会,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主席请假。无故缺席两次予以口头警告,也将作为期末评优工作的考核指标。无故缺席三次,经主席团商议,可以开除研究生会。
3、各部也需定期召开例会。
第二十七条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各部在举行活动之前须向主席团上报活动的策划书。策划书应包含活动的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目的及意义。
2、活动结束后,新闻宣传部要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第二十八条报账制度
1、活动中经费使用均要出示发票,并要附有详细的经费使用清单。
2、经费使用者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研究生会负责解释。